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豫工信创新〔2024〕6号)《新乡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新工信〔2023〕267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工业设计中心和产业园区认定工作,一、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产业园区认定工作(一)申报范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名单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中遴选(2024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可申报2024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且应符合《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豫工信创新〔2024〕6号)第六、七、八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向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二、2024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一)申报范围,申报单位应符合《新乡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新工信〔2023〕267号)第六、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向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三、工作要求1、请县(市、区)工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联系人及电话:秦鹏云董永旗0373—3696995电子邮箱:xxsgxjkjk@163.com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1号行政办公大楼13楼1334房间附件1.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产业园区申报材料清单2.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3.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产业园区申请表4.新乡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5.新乡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