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对管理区域内的水环境管理职责,强化水质目标管理,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财政局共同起草了《蚌埠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ahbbsfb@163.com,2.邮寄至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东路蚌埠市生态环境局6楼水生态环境科,收件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552-3125065,3.通过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附件1:起草说明.doc附件2:蚌埠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蚌埠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