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华区医疗卫生机构区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试行)》(深龙华卫健联〔2023〕2号)、《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龙华区医疗卫生机构区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了2024年度龙华区医疗卫生机构区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152项经专家评审后形成明确验收结论的项目予以公示(附件1),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项目负责人或依托单位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填写《龙华区医疗卫生机构区级科研项目验收复审申请表》(附件2)申请复审,复审申请应明确复审内容和理由,经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送至我局,凡未按要求提出复审申请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附件1:2024年度龙华区医疗卫生机构区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评审结果附件2:龙华区医疗卫生机构区级科研项目验收复审申请表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