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环境保护法》《江西省标准化条例》有关要求,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拟对2024年第七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见附件,共1项)进行立项,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批项目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联系电话:0791-86355617传真:0791-86355153电子邮箱:jxsjbzc@amr.jiangxi.gov.cn附件:2024年第七批拟立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清单2024年7月19日附件2024年第七批拟立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清单项目名称制定/修订标准性质主管部门技术归口单位起草单位工业废水高氯酸盐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强制性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