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1〕6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转移支付市级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促进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完成了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局党组会审定等工作程序,拟对附件中5个知识产权项目立项,现将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3日至7月10日,我局将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拟立项项目正式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注册证明(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异议材料递交地址: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15号8楼801室,附件:海珠区2024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拟立项项目清单.docx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3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