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促就业作用,我市将全面启动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一、对象标准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减员)或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二、资金用途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成本支出,三、经办模式2024年稳岗返还工作继续采用“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通过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提取参保企业2023年度失业保险参保数据进行比对,直接将返还资金拨付至企业在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填写的企业对公账户内,不得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保障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正常,4.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咨询电话:0717—4728378宜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