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电子商务产业奖励扶持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一、主体要求在峨眉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电商企业或开展电商创业的团队及在峨眉山市从事电商业务的个人,包括:1.电商应用:指应用第三方平台或自建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及个人,2.电商服务:指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和应用提供相关配套支撑服务的企业,包括提供IT服务、物流服务、营销服务、金融服务、衍生服务等相关企业及个人,二、条件要求1.“峨眉山市优秀电商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1)主营业务为电子商务及相关业务或为电子商务提供相关配套支撑服务,(2)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经营,(3)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实物型电子商务企业销售额100万元以上,服务型电子商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3)在电商领域内创业创新、助农增收、转型升级、网销业绩等方面实现卓著成效,附件:峨眉山市电子商务奖励扶持申报表峨眉山市商务局2024年7月9日(咨询电话:0833-5538271)(附件)关于开展电商进农村奖励扶持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