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岗力度的部署要求,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37号)规定,对企业招用的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且当前正常参保缴费1个月以上的,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大数据筛查比对,现将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等市本级57家企业的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就业中心反映,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电话:58970645897055附件:2023年安庆市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表(第十批).xlsx安庆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