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财建〔2024〕18号安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测量标志管护及修缮经费的通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财政局: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测量标志管护及修缮经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339号),现下达2024年测量标志管护及修缮经费5.89万元,请各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测量标志点普查及维护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安庆市财政局2024年1月6日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安庆市财政局办公室2024年1月6日印发附件:2024年度测量标志管护修缮经费分配表行政区域测量标志点(个)总计(元)备注桐城市322400管护费怀宁县342550管护费潜山市312325管护费岳西县362700管护费太湖县594425管护费望江县272025管护费迎江区9675管护费大观区12900管护费宜秀区12900管护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000修缮费合计2525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