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2024〕193号)要求,经造价咨询企业网上申报、行业管理部门审核,形成2023年度信用评价初步结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20日至7月26日,相关单位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于公示期间向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起申诉(书面申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联系方式: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监管科(侍其巷1号203室),电话:65160715,附件:2023年度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