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广州南沙抢先机稳经济促发展若干措施》第六条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第13项支持外贸企业赴海外开拓市场,二、支持对象及内容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企业,按企业参加每个展会实际展位费用不超过50%予以最高3万元补助,(二)企业参加同一展会获得的中央、省、市、区资金不超过其实际展位费用的100%,并按顺序胶装:1.《广州南沙抢先机稳经济促发展若干措施》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事项申请表(见附件),5.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并注明展位编号(复印件),7.展会主办方对组展企业的授权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如参展企业与展会主办方直接签订合同的则无需提供)(复印件),资金拨付10个工作日)(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七、受理部门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67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际人才港)二楼联系电话:020-12345八、项目主管部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联系电话:020-39053180九、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时,搜索“支持外贸企业赴海外开拓市场补助”了解事项申报条件及申请材料要求,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二)部门审查区商务局会区有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三)公示与拨付补助资金区商务局将审议通过的支持企业名单在南沙区官方网站公示,区商务局将按照《广州南沙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办法》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附件:《广州南沙抢先机稳经济促发展若干措施》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事项申请表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2024年7月16日附件:1.附件:《广州南沙抢先机稳经济促发展若干措施》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事项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