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财政局关于请求解决安庆市文化馆安全维修工程经费报告的函复市文化和旅游局:贵局《关于请求解决安庆市文化馆安全维修工程经费的报告》(庆文旅函〔2024〕13号)收悉,现将我局建议函复如下:安庆市文化馆始建于1949年,目前市文化馆所在场馆顶棚墙面渗水漏水,北楼大部分区域因渗水腐蚀未投入使用,市财政切实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在足额保障市文化馆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561万元基础上,安排项目资金共计132万元,其中:免费开放资金50万元、场馆运营水电物业及维修经费25万元、双招双引宜商大会文艺演出12万元、“一唱两走”项目经费20万元、市级文化强市创作经费15万元、省非遗项目采录工程10万元,未纳入规划、计划的支出事项原则上不得安排预算”,鉴于目前安庆市文化馆没有安排大型安全维修工程项目资金,统筹部门及单位现有财政资金,视场馆安全隐患轻重缓急情况,合理安排资金逐步推进场馆维修工程,二、文化馆场馆产权现属市文旅集团,三、文化馆场馆部分建筑存在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