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公开征集宁海县第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应用场景和运营主体,优先面向先进制造、金融服务、公共信用等3大重点领域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需要满足省、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文件中基本安全、技术安全、应用场景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一)申请授权运营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经营状况良好,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二)授权运营的应用场景应满足以下要求:1.应用场景具有重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三、征集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3日17时止四、申报流程(一)所需材料所需申报资料按照《宁海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见附件)要求填报并加盖企业公章,标题格式为“授权运营申请-单位名称-场景名称”,(三)名单公示申报单位经审核并报县政府确定拟授权运营单位,拟授权运营单位名单将在宁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按规定程序列入宁海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名单,(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0574-65260253)附件:宁海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docx宁海县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