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进一步推动我市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加强总部经济政策支持、载体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集聚,力争建立较为完善的总部经济政策支持和服务管理体系,市发改委每年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支持市级总部企业申报省级民营经济总部企业、省级民营经济总部领军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研发费用投入予以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建设项目,支持其申报列入省市重大产业项目,在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中对总部企业予以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世界500强企业外资总部项目申请省级奖励补助,遴选一批总部经济发展好、重大总部项目落地成效显著的区、县(市)建设市级总部经济集聚区,并将辖区内总部经济支持政策、总部经济发展情况及时报送市发改委,支持政策第(五)项由各区、县(市)财政承担,各区、县(市)应对已认定的总部企业实行动态评估,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6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杭州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杭州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