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加强与科技创新资源富集地区对接合作,推动异地孵化器培育发展新动能,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新科规〔2020〕1号)、《实施“搭平台、聚人才、兴产业”创新工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乌鲁木齐市跨区域协同创新中心(异地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并征求了乌鲁木齐市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7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572035377@qq.com,附件:《乌鲁木齐市跨区域协同创新中心(异地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联系人:朱瑞睿联系电话:0991-4882909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5日附件乌鲁木齐市跨区域协同创新中心(异地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