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国家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实验基地(包河)管委会,(厅产业发展处、科技教育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厅产业发展处、宣传处、电视剧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厅科技教育处、产业发展处、宣传处、电视剧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10.完善“一核多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项目承载平台,(厅产业发展处、科技教育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厅产业发展处、科技教育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厅产业发展处、科技教育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厅产业发展处、科技教育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厅产业发展处、科技教育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安徽文化投资运营公司、中国广电安徽网络股份公司、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20.支持渲染平台建设,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23.支持基地加强数字影视、人工智能视觉、车载音视频、元宇宙、数字音乐等创新团队及人才引进,(厅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科技教育处、产业发展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厅产业发展处、科技教育处、媒体融合发展处,支持国内数字文化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基础技术创新和产业链核心项目落户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