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4】23号)精神,在县区域内实施粮食单产提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支持对象,支持从事水稻种植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兼顾水稻种植大户和农业企业,项目实施主体为2024年水稻晚稻种植面积4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以2024年万安县稻谷补贴种植面积为准),(二)实施内容,采用集中育秧、机插机抛、增施穗粒肥等增产技术,(三)申报程序,项目由承接主体自主申报,承接主体填写《2024年粮食单产提升任务项目申请表》,携带身份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复印件、农商银行账号等资料8月5日前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确定承接主体并备案,联系人:罗良文联系电话:13576627598附件:2024年粮食单产提升项目申请表.docx万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