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户、主体:《明溪县农业农村局明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明溪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2024〕70号)已制发给各乡镇,有意愿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或被服务的农户等对象群体还可向当地政府、服务主体咨询、了解相关政策,现将以上方案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4年7月5日至7月11日,同时为有效推进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现向明溪县招募服务主体参与2024年明溪县农业生产托管业务,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农业合作社均可于公告期内报名,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1.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服务主体报名时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有效的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农业机械汇总表、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表格向各乡(镇)农技站或县农业农村局经服站索取,报名地点:各乡(镇)农技站,联系人:赖亮新联系电话:8753950附件:《明溪县农业农村局明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明溪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2024〕70号)明溪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