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云南汇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2024年度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申报和认定工作编制服务承接主体,第二阶段在云南汇能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意见、要求,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云南汇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第二阶段编制服务费24,54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肆拾元整),第三阶段在云南汇能科技有限公司配合完成2024年度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评价认定工作,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审核验收成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云南汇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第三阶段编制服务费24,54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肆拾元整),则第三阶段编制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为云南汇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面完成2025年度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评价认定工作审核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云南汇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第三阶段编制服务费24,54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肆拾元整),三、双方责任义务(一)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为云南汇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编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配合,(三)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权向云南汇能科技有限公司询问本次编制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云南汇能科技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向云南汇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费用,剩余的费用应由云南汇能科技有限公司返还给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云南汇能科技有限公司除返还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外,应按编制服务费用总额的2%向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付违约金,五、公示情况此次2024年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申报和认定工作编制服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