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24〕30号)文件,下达安排我市以工代赈专项资金120万元,用于支持福安市坂中畲族乡南岸村农田灌溉工程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安市坂中畲族乡南岸村民委员会,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引水水渠(长472米,宽2米)1条,灌溉沟171.5米,敷设DN200PE管50米,项目工程总投资165.12万元,其中120万元为省级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补助资金,剩余资金由项目业主单位自筹,预计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18万元,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0日)如有疑议,公示单位: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监督电话:0593-6331971附件:福安市省级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补助计划分解表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