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安市人才优惠房实施办法(试行)》(永委人才〔2022〕1号)《中共永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执行〈永安市人才优惠房实施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永委人才办〔2022〕3号)及《中共永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延续执行〈永安市人才优惠房实施办法〉的通知》(永委人才办〔2023〕5号)等文件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本次共有2户人才家庭申请人才优惠房受理资格,符合人才优惠房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19日,如对本人或他人申请资格有异议,请向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人才开发科申请复核或反映,联系电话:3613256,附件:符合人才优惠房申请条件人选汇总表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15日附件符合人才优惠房申请条件人选汇总表序号申请人配偶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类别申报对应的条件1林国泳陈玥福建科宏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人才优惠房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陈志华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才优惠房全日制本科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