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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霄县农业农村局经营主体承诺制度》的通知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 2024-07-05
局属各单位:《云霄县农业农村局经营主体经营承诺制度》已经局班子会研究通过,云霄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28日云霄县农业农村局经营主体经营承诺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规范使用财政补贴资金,加强财务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要求所有申请财政补贴支出的经营主体在获得财政补贴之前签署《经营主体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并遵守本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财政补助项目持续发挥作用,1.对本单位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2.所申报的项目未享受任何其他财政资金补助,3.项目所建设施设备由申报单位负责管护并承担与此设施设备相关的一切安全责任,4.项目所建设施设备建成后3年内不得更改用途,若3年内原申报单位将经营权转让他人经营的,该申报单位有责任将项目所建设施设备一并转让继续使用,确保财政补助项目持续发挥作用,5.如发现申报单位违背以上承诺,申报单位要在30日内无偿退还财政补助资金,附件:经营主体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点击下载)附件:附件.经营主体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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