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进城厢区常太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的实施,现将常太镇枇杷产业强镇第二期中央资金700万元补助方案公告如下:一、目标任务以2024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镇常太镇为载体,二、项目资金2024年农业产业强镇扶持常太镇资金总额700万元,三、重点建设内容(一)发展壮大农业主导产业,常太镇整体项目投资原则上要达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三倍及以上,由企业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的25%,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原则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的80%,项目承担单位可以是常太镇人民政府及相应镇辖区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事业单位、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的要求,常太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建设项目公开申报,并对项目承担单位申请的建设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并报镇两委会研究审批,确定扶持建设项目和资金补助方案,由常太镇组织建设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代表开展项目自验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开展区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