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中延续执行的政策19.主导、主持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费用补贴,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修订的,给予30万元费用补贴,参与国家标准制定,且在所有起草单位中列第2、3位次的,分别给予13万元、8万元的费用补贴;参与国家标准修订,且在所有起草单位中列第2、3位次的,分别给予9万元、6万元的费用补贴,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且在所有起草单位中列第2、3位次的,分别给予9万元、5万元的费用补贴;参与行业标准修订,且在所有起草单位中列第2、3位次的,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的费用补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20.承担国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工作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的费用补贴,完成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标准验证实验室创建的,给予15万元费用补贴,对获得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单位,一次给予12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政策咨询电话:质量发展股:70579302024年滨州市“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及措施清单(第一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