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青科字〔2022〕12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青岛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本次申报基地分为两类:一类是集聚类基地,指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先导性和示范性优势的企业单位,有组织健全的专业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二)申报集聚类示范基地应达到以下条件1.目标明确,其中为文化行业提供技术服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占比不低于20%的企业数量达到10家以上,并设有专职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基地应搭建完善的专业公共服务平台,(三)申报领军企业类示范基地应达到以下条件1.特色鲜明,科技企业为文化行业提供科技支撑的相关产品收入总和占总收入的30%以上,文化企业单位采用新技术开发文化服务新业态或新业务占其业务种类或数量的6%以上,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别分别填写集聚类基地申报书(附件1),领军企业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有效支撑材料,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新区工信局(科技局、大数据局)高新技术科:85161795附件:1.青岛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书(集聚类).docx下载2.青岛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书(领军企业).docx下载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