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提升临床医学研究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做好我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加快石家庄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促进临床医学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石科〔2022〕14号)要求,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石家庄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推荐工作,提高本领域疾病诊疗技术水平,2.与二、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搭建疾病诊疗协同网络,带动本领域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能够对拟申报的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研用房不少于100平方米,原则上依托单位每年投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科研资金不低于50万元,三、申报方式及流程石家庄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在“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进行申报,四、申报时间依托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18时归口推荐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18时五、有关要求1.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名称应科学合理,2.申报单位为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的由市卫健委推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