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高层次人才创业启动资金的通知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石家庄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启动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石人才〔2023〕6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申报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创业启动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从市外新引进的掌握具有自主知识核心技术,二、申报条件(一)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须为2023年8月21日(含)之后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三、申报材料申报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启动资金,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石家庄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启动资金申报书》(详见附件),(三)高层次人才的科技成果或专利获奖情况、公开发表论文及期刊封面或检索证明、知识产权等相关材料,四、资金支持综合人才团队规模、项目资金投入、产业化进程、创业前景等情况,申报企业投入资金与市财政拨付的创业启动资金比例不低于2:1,创业启动资金应用于项目的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培育引进、研发平台及工作场所建设、研发设备购置等科技创新活动,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人才或团队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三)市科技局按照《石家庄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启动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有关程序要求,联系方式:发展计划科电话:0311-85057592附件:石家庄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启动资金申报书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