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给予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2号)和《关于给予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补充通知》(沪人社规〔2023〕2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享受2023年度本区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第十一批的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2、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33883596),3、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9日相关附件公示2023年度第十一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