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9月启动了云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5月26日批复了《云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所辖7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闽政文〔2024〕191号)〕,现进行《云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一、《云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一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云霄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支撑云霄县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滨海生态城市,围绕“产业发展、城市文明、乡村振兴”三大重点任务,立足南部工业组团、中部城市经济、北部生态涵养三个发展片区布局,其中云霄县辖区不低于43.21平方千米(6.48万亩),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不低于0.81平方千米(0.12万亩),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71.37平方千米(40.71万亩),构建“三大发展片”的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中部城市经济发展片包括云陵、莆美、东厦三个镇以及火田镇、下河乡和云霄经济开发区部分区域,主要从空间布局、功能布局、业态布局等三个方面推进开发建设,为云霄经济开发区、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平台提供空间支撑,严格控制规划限制区内的规划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