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拟征地安置公告〔2024〕3号为实施云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为政府组织实施的ZS2024工程(云霄段)项目建设需要,水田0.3599公顷、旱地0.1945公顷、果园3.1644公顷、其他园地0.5883公顷、乔木林地0.1377公顷、其他草地0.0179公顷、农村道路0.0440公顷、坑塘水面0.2011公顷、沟渠0.0058公顷、设施农用地0.0168公顷、田坎0.0141公顷、建制镇0.0240公顷,水田0.3339公顷、旱地0.3935公顷、果园0.0582公顷、其他园地0.1419公顷、乔木林地0.6913公顷、农村道路0.0652公顷、坑塘水面0.0747公顷、设施农用地0.0043公顷、田坎0.0242公顷,水田0.0141公顷、果园1.1975公顷、其他园地0.2610公顷、乔木林地2.7079公顷、农村道路0.0045公顷、坑塘水面0.0347公顷、河流水面0.0062公顷,水田2.6935公顷、旱地0.4549公顷、果园3.6511公顷、其他园地0.1832公顷、乔木林地1.6561公顷、其他草地0.0293公顷、农村道路0.3278公顷、坑塘水面0.0008公顷、沟渠0.0289公顷、设施农用地0.0330公顷、田坎0.2215公顷、村庄0.0089公顷、河流水面0.0581公顷,水田0.0713公顷、旱地0.2018公顷、果园1.2967公顷、其他园地0.1598公顷、乔木林地0.1358公顷、农村道路0.0238公顷、田坎0.0121公顷、河流水面0.0072公顷,公路用地0.4036公顷、河流水面0.0397公顷、内陆滩涂0.0096公顷,其中:水田0.0405公顷、旱地0.0401公顷、果园1.5265公顷、其他园地0.2892公顷、乔木林地0.1377公顷、农村道路0.0338公顷、坑塘水面0.1424公顷、沟渠0.0058公顷、田坎0.0141公顷、建制镇0.0006公顷,其中:水田0.0009公顷、果园0.0008公顷、其他园地0.0005公顷、乔木林地0.7139公顷、农村道路0.0044公顷、坑塘水面0.0018公顷、河流水面0.0062公顷,其中:水田1.5896公顷、旱地0.0009公顷、果园0.5859公顷、乔木林地0.4277公顷、农村道路0.3278公顷、沟渠0.0268公顷、田坎0.2215公顷、村庄0.0043公顷、河流水面0.0581公顷,其中:旱地0.0256公顷、果园0.2695公顷、其他园地0.0640公顷、农村道路0.0212公顷、田坎0.0121公顷、河流水面0.0072公顷,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进行安置,符合《关于印发云霄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六、补偿登记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