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23〕25号)、《海盐县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盐商务〔2024〕18号)文件规定,经县商务局党组会通过,拟根据政策兑现2023年度服务业(商贸)政策奖补资金共65万元,共涉及2个项目(条款)4家企业(详见附表),现向社会公示,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商务局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6日,公示受理部门:海盐县商务局商贸流通科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勤俭南路130号邮编314300受理电话:0573-86023009联系人:何先生海盐县商务局2024年7月11日附表1:2023年浙江省第五批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培育奖励明细表序号镇街道企业名称亩均绩效奖补金额(万元)备注1百步镇海盐得胜化工设备有限公司A52百步镇海盐新华电器有限公司B53于城镇浙江君悦标准件有限公司B5合计15附表2:2023年第三批中华老字号奖励明细表序号镇街道企业名称亩均绩效奖补金额(万元)备注1沈荡镇海盐沈荡酿造有限公司B50“沈荡”品牌合计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