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经大数据比对核实,现有21家企业符合稳岗返还补贴条件,我中心拟对该21家企业采用“免申即享”方式,直接拨付补贴资金595723.4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797-5324868、5307003,2024年第二批稳岗返还公示表(1)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10日信息来源: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信息制作:黄弋娟审核校准:蔡彦平责任编辑:刘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