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辽工信产业〔2022〕139号),生产工艺知识、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工业精神等,申请省级工业遗产,二、申报程序(一)按属地化原则申报省级工业遗产,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填写《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申请书》(见附件2),通过市工信部门初审后报省工信厅,(二)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三、报送要求(一)各市工信部门要加强组织,积极组织相关遗产所有权人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切实将一批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优秀项目推荐出来,(二)各市工信部门要按照《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做好对本地区工业遗产的申报推荐和初审工作,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我厅(产业政策处),联系人:王妍陆联系电话:024-86892478填报平台服务电话:024-83863060电子邮箱:gxwcyzcc@126.com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附件:1.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评价指标2.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申请书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