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对“厦门微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高新技术企业提出的更名申请进行了审核并按要求公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现为“厦门微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详见附件),特此公告,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2024年7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全国高企认定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2024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