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小微企业招用人员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办法》(榕人社就﹝2016﹞37号)文件,在我市工商注册不超过3年的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给予小微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每人一次性补贴1000元,其他人员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通过对福州水字节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数乡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镜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审核,符合小微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资格,共计需发放4000元,具体明细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或来电方式向福州高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公示期:2024年7月10日-7月18日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联系电话:0591-87883793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520办公室附件:小微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明细表福州高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