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10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运〔2024〕83号)以及烟台市工业运行指挥部《关于开展2024年烟台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统一部署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牟平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现将工作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月8日-7月12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工业运行指挥部提出,个人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邮箱:mp4316835@126.com电话:0535-4219992附件:1.2023年度牟平区规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结果公示2.2023年度牟平区规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结果公示牟平区工业运行指挥部2024年7月8日2023年度牟平区规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结果公示.xlsx2023年度牟平区规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结果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