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累计创建全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项、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6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1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3个,强化乡村旅游的政策、用地、人才等多种保障,2023年全市保障乡村一二三产业及配套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693亩,积极做好乡村旅游用地保障,每年安排不少于全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5%的新增建设用地比例用于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含乡村旅游项目)及配套项目发展用地需求,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乡村旅游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对符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的乡村旅游发展用地,允许直接按设施农业用地进行备案管理,临时用于民宿体验、餐饮服务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服务设施,落实自然资源部《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具备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使用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指标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将各类设施农业用地、乡村旅游项目等统一纳入“耕地智保”场景监管,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培育,逐步健全农创客培养、平台提升、组织建设、要素保障和评价激励等全链条培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