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作为我市现代农业建设的主战场,有家庭农场775家、合作社720家、农创客725名、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18家,下步我市将进一步强化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园区设施装备提升和经营主体培育,一是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对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贷款,对农业主体的涉外展会、品牌创建、各类产品和企业的认证、省级和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等予以补助或奖励,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统筹“三区三线”划定保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确保耕地“应保尽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应划尽划”、农业农村重点项目用地“应落尽落”,以农业农村规划为引领科学测算设施农业用地需求,积极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和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排摸和谋划,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培育,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和农产品加工设施改造提升,实施一批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设施、农产品生产加工设施、冷藏设施、烘干中心等现代设施农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