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浦东新区关于促进现代农业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附件:《浦东新区关于促进现代农业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2024年4月30日浦东新区关于促进现代农业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二、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在浦东新区农业领域专职从事科研、创业、就业的核心骨干以及其他农业相关人才,支持高层次人才在浦东新区开展创新创业和技术服务,经高素质农民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培训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组织实施,构建以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上海市浦东新区乡村振兴人才服务中心)为农民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三)壮大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人才队伍5、加强涉农镇农技人员职称建设,推动农技人员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把科研、下乡开展技术指导和参与农民培训等工作表现作为农业科技人员职称评审、考核评优重要依据,同时参加市级、区级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人员一次性奖励就高不重复,成立由浦东新区区委组织部、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浦东新区财政局、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共同组成的浦东新区农业人才专项工作小组,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农业人才资金立项、资格审核、奖励审批等日常工作,每年由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牵头人才申报工作,本意见由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解释,相关稿件:《浦东新区关于促进现代农业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