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人社规〔2024〕1号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的意见》的通知区各有关单位:《广州市荔湾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4日(联系人:杨广元,联系电话:81580718)广州市荔湾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的意见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10号)文件要求,一、申领条件(一)符合《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除第五条第(三)项申领人才绿卡B卡的人员外)的人才,(二)《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四)项“本市各区实施办法规定的符合区域引才聚才方向申领条件的优秀人才,”可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B卡,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非广州市户籍国内外优秀人才:1.根据区相关人才政策确定或经荔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人才,(3)荔湾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4)荔湾区“四上”企业,参照广州市人才绿卡相关规定执行,二、申领流程广州市人才绿卡申领实施全流程网办,申请人登录“广州市人才绿卡管理系统”或穗好办APP,区人力社保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定完毕,广州市人才绿卡完成制作后,由市公安局在3个工作日内送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