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稳岗返还资金,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存在失业保险欠费的参保单位,以2023年实际缴费为返还基数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各地要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进一步畅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渠道,企业划型参照省社保信息系统内2020年全省实施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划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