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县创业补贴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类型一次性创业补贴,二、补贴对象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下岗职工,以及在县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含县、乡工业园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场所内开办符合产业政策范畴的注册2年内初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正常运营1年以上、2年以内(根据安人社发〔2023〕18号文件精神,初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工商注册时间从2022年9月4日起),或初次注册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2年以内的个体工商户,可按规定申请创业补贴,脱贫劳动力(监测户)和返乡农民工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即可按规定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补贴时仍在正常运营,5.已经享受过创业补贴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五、申请资料申请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1.《安仁县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创业场地5寸彩色照片两张,4.创业主体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农商银行个人账号);5.身份证明材料: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监测户)提供乡镇(街道)出具的相应证明;军队退役人员提供转业(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提供所在辖区司法所开具的相应证明;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或工业园区等创业场所内创业的,联系人:陈华香电话:0735-5227781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15日〔2023〕18号关于印发《安仁县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pdf"target="_blank">安仁县一次性创业补贴〔2023〕18号关于印发《安仁县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pdf安仁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