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行政许可科受理并以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名义作出准予农业行政许可1件(见附件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一项、第十条第七项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现将上述行政许可结果信息予以公开,附件1: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农业行政许可结果信息(行政许可科承办)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15日附件1: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农业行政许可结果信息(行政许可科承办)序号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证编号被许可人从业区域(生产经营场所)许可内容签发日期(许可日期)有效期1生鲜乳收购许可杭富农(乳收)许准字〔2024〕第1号浙江天鹰聚能食品有限公司浙江(杭州、金华)、江苏(徐州)生鲜乳2024/7/8202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