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固原军分区2024年6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固原市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激励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兵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第二条市县(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学毕业生入伍宣传、征集、审批等工作,第四条被批准服现役的大学毕业生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第五条在外省(区、市)就业(读)的固原籍大学毕业生返乡应征,第六条由我市批准入伍大学毕业生,所需经费由县(区)财政分别安排,第七条由我市批准入伍的固原籍义务兵服役期间,所需经费由各县(区)财政安排,我市批准入伍的固原籍大学毕业生服役期间,所需经费按市财政500元、县(区)财政1000元安排,第八条由我市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服现役期间,第九条由我市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服现役期间,由市、县(区)人民政府视奖励级别给予奖励褒扬,由县(区)人民政府和人民武装部共同为其家庭送喜报及奖金,所需经费由县(区)财政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