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县已完成首次登记个人可自行申请转移登记的项目清单公示(第一批)广大购房者:根据《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精神,现将已完成首次登记个人可自行申请转移登记的商品房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在此次公示范围内的项目,购房人可持相关资料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办理时,全款购房的,购房人可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完税凭证自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购房的,可由购房人与贷款金融机构共同申请办理转移及抵押权合并登记,实行转移和抵押登记一并受理、同步审核、同时发证,申请材料为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购房人及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主债权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完税凭证等,附表: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第一批)房源表备注:上述项目清单为动态数据,具体以不动产登记机构窗口查询数据为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