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四川省以大规模技术改造带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工业领域设备和技术改造,根据工作安排,或者企业实施的“设备换设备”、单点更新、维修检修改造等“微技改”,或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我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于7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厅技术改造处,填报项目信息,(二)项目单位要完整准确填报项目有关信息,对填报的项目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项目基本信息录入后不得随意更改,需逐级上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同意,(三)已开工或竣工项目土地、环保、安全、节能、消防等前期审批报建手续完备合规,(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宣传力度和对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指导,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