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首次获评省级以上出口名牌的企业给予奖励,对经认定的省级以上进口贸易示范企业给予奖励,对所发生的应诉费用在省级补助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业务,境外投资项目带动本地企业国际贸易的给予适当奖励,给予建设运营主体一次性资金奖励,对当年度被认定为省级跨境电商海外仓、市级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的项目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租用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给予适当补助,对国家及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省级试点激励建设项目、省级直播电商基地和省级、市级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对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在境外注册自有商标品牌给予适当补助,对获评省级跨境电商出口知名品牌给予一定奖励,对首次获评的“中华老字号”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对新创成的示范工程建设主体给予奖励,对新评为省级、国家级品牌项目的实施主体给予奖励,对新开发或引进的公共智慧物流信息平台项目以及物流企业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投入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