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根据《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第三批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临市监发〔2023〕43号),市局研究决定下达临汾市第三批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承担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填报《标准化试点任务书》,依据实施方案开展试点建设工作,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强化标准实施,二、各县(市、区)局要加强对试点项目的日常督导,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工作,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按时完成《实施方案》和《标准化试点任务书》,于8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资料报送至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720),四、项目执行的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和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进行帮扶督导,附件:1.临汾市第三批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区项目2.标准化试点任务书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