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乡县2023年棉花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实施好安乡县2023年棉花大县奖励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现将项目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扶持新型经营主体标准及数量扶持金额为棉花加工生产技术更新改造费用、加工设备升级改造费用、仓储设备改造费用和融资贴息费用的30%,二、申报条件凡从事棉花相关产业,重点对棉花加工生产技术更新改造、加工设备升级改造、仓储设备改造和支持融资贴息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等均可申报,三、申报程序1.主体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向安乡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2.项目评审,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和现场核查,四、申报提交资料1.申请报告,2.主体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申报主体及法人征信证明、未获重复支持的证明材料,4.2023年9月-2024年8月期间从事棉花加工生产技术更新改造、加工设备升级改造、仓储设备改造和融资贴息等相关合法资料,申报资料送达地点:安乡县农业农村局经济作物工作站联系人:何顺13647420485安乡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