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诸暨市加快推进“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市委办〔2023〕9号)、《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诸农发〔2023〕20号)等文件精神,对诸暨市域内的农业企业开展贷款贴息,贴息标准为年贷款额的3%,经主体申报、所在镇乡(街道)初审核算、市农业农村局审定,现将补助情况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16日—7月22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监督电话:(市农业农村局)89009637(市财政局)87113456附件:2023年度诸暨市农业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情况汇总表.doc诸暨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16日。